第51個方法——當喜悅產生,變成它。

這個方法教我兩件很重要的事:一,要將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正向感覺裡,尤其是喜悅、快樂、高興、開心;二,它們來自我的內在,而非外在的人事物情境。

剛開始練習時,我甚至會在每天睡覺前,閉上眼睛,再次感覺當天經驗到的快樂,就只是深深地感覺那個快樂、那個喜悅,感覺它們在內心的深處,它們一直在那裡,就在我的心裡,我們是一體的。練習多了之後,喜悅會從心裡流遍全身,而負面情緒也會越來越少。

經文:在很高興地看著一個闊別已久的朋友時,要瀰漫著這個喜悅。

◇進入這個喜悅,與它成為一體——任何喜悅、任何快樂。這只是一個例子:「在很高興地看著一個闊別已久的朋友時⋯⋯」。當你突然看到一個闊別多日或多年的朋友,就有一股突然的喜悅抓住了你,但是你的注意將會放在那個朋友身上,而不是放在你的喜悅上面,那麼你就錯過了某些東西,而這個喜悅將只是暫時性的。你注意的焦點會放在朋友身上,你會開始談話、回憶,那麼,你就錯過了這個喜悅,這個喜悅就離你而去。

◇當你看見一個朋友而突然感覺到一陣喜悅在你的內心升起,這個時候要集中精神在這個喜悅上,去感覺它,而且變成它,帶著覺知,而且充滿著喜悅來會見那個朋友,讓那個朋友只是在周圍,而你保持停留在你快樂的感覺之中。

◇這在很多其他情況下也可以做。當太陽升起的時候,你突然感覺到某種東西在你裡面升起,那麼,你要忘掉太陽,讓它停留在周圍,你要停留在你自己上升能量的感覺裡。當你注意看它的那個片刻,它將會散播開來,它將會變成你的整個身體、整個存在,不要只是成為它的觀察者,要融入它。你感覺到喜悅、快樂或喜樂的情況是很少的,但你卻又一直在錯過它們,因為你變得集中在客體上。

◇每當有喜悅,你覺得它是來自外在。你碰到一個朋友,當然,那個喜悅似乎是來自你的朋友,來自你看到他,但那並不是實際的情形,那個喜悅永遠是在你裡面,那個朋友只是變成一個情況,那個朋友只是幫助你的喜悅浮現、幫助你去發現它的存在。

◇不僅喜悅如此,其他每一樣東西也都是如此:憤怒、悲傷、不幸、快樂以及每一樣東西都是如此,其他東西都只是一些情況,在那些情況裡,隱藏在你裡面的東西被表現出來了。它們並非致因,它們並沒有導致你裡面的某些東西。

◇任何正在發生的都已經在你身上,它一直都在那裡,跟朋友的會合只是變成一個情況,在那個情況裡,任何隱藏的東西都會表現出來——都表現出來,它從那個隱藏的泉源變成可見的、明顯的。每當這種情況發生的時候,要停留在內在的感覺,那麼你對生命裡面的每一樣東西都將會有一個不同的態度。

◇即使對負向的感情,你也要這樣做。當你生氣的時候,不要把注意力放在那個引發你生氣的人身上,讓它停留在周圍,而你只要變成憤怒,全然地去感覺那個憤怒,讓它發生在你裡面,不要做合理化的解釋,不要說是那個人創造了它,不要譴責那個人,他只是變成那個情況,要對他感激,因為他幫助你將某些隱藏在裡面的東西顯現出來,他打擊到你某個隱藏傷口的地方,他讓你覺知到它,所以你就變成了那個傷口。

◇不論是正向的或負向的,不論是任何感情,都要使用這個,這樣做將會在你裡面產生很大的改變。如果那個感情是負向的,當你覺知到它存在你裡面,你就能夠免於它;如果那個感情是正向的,你將會變成那感情本身;如果它是喜悅,你將會變成喜悅;如果它是憤怒,憤怒將會瓦解。

◇正向的感情和負向的感情之間的不同就是:如果你覺知到某一個感情,當你變覺知的時候,那個感情就瓦解掉,那麼它就是負向的;如果覺知到某一個感情,你就變成了那個感情,然後那個感情就散佈開來而變成你的存在,那麼它就是正向的。覺知在這兩種情況下的運作是不一樣的。如果它是一個有毒的感情,你會透過覺知而擺脫它;如果它是好的、喜樂的、狂喜的,你就會變成與它合而為一。覺知會加深它。

◇所以對我來說,原則就是:如果某種感情藉著你的覺知而加深,那麼它就是好的,如果某種感情透過你的覺知而瓦解,那麼它就是壞的。那個無法在覺知裡成長的是罪惡,而那個能夠在覺知裡成長的是美德。美德和罪惡並不是社會的觀念,而是內在的了解。

◇使用你的覺知,它就好像你把光帶進黑暗之中,黑暗就不復存在,只要把光帶進來,黑暗就不復存在,它是負向的,它是光的不在。只要把光帶進來,就有很多存在的東西會被顯現出來,而那個真實的將會被顯現出來。透過覺知,所有像黑暗一般負向的東西:恨、憤怒、悲傷或暴力都將會瓦解,那麼愛、喜悅或狂喜將會首度顯現給你。

(摘錄自《譚崔經典(五)》,奧修出版社)

請參考靜心觀照(3),內在的歸於中心——找出真正的源頭,它們是同一個靜心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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