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問四:當你談及愛與喜歡的不同點時,我不禁覺得困惑,你說愛是一種承諾,但我卻認為承諾是另一種執著。我愛許多人,但並不覺得想對他們承諾,我怎麼能預知明天我還會愛他們呢?
◇當我說愛是一種承諾時,我的意思是什麼?我不是說你必須為明天承諾,可是承諾自然就在那裡;你用不著下承諾,是承諾在那裡,這就是事情複雜與隱微的地方。你並不說:「我明天也愛你。」然而當愛在的時刻,承諾是清楚體現的,它不需借重任何表達。
◇在你愛一個人的時候,你不會去想像相反的狀況,你無法想像有一天你會不愛這個人,那是不可能的,愛不會那樣。並不是說你不能離開這個愛情,你或許會離開,或許不會,重點不在那裡,當愛情正濃、當兩人之間的能量在流動時,會有一座橋樑,一座金色橋樑將彼此連接起來。這種事根本不可能會發生:頭腦無法想像有朝一日你將不會和這個人在一起,或這個人將不會和你在一起,這就是承諾。而不是你到法院去做這樣的正式宣示:「我愛你永誌不渝。」事實上,做那種聲明只是證明了你們沒有愛,所以才需要一個法定儀式。如果承諾在那裡,自然不需要任何儀式。
◇純粹的愛本身即具備承諾的特質,你並不需特別提出承諾,那是愛的本質。
◇當你身處愛當中,承諾自然會降臨,並非是你計劃要下承諾,承諾的感覺自然而然會出現,有時也會流露在言語之間:「我會永遠愛你。」這樣的愛是「這個當下」的深度,記住,這無關乎明天,別將它當成你明天的希望。不過是你感受到愛的深刻與全然,使你自然脫口而出:「我會愛你直到永遠,即使是死亡也無法將我們拆散。」這就是全然的愛會帶來的感覺。
◇讓我再重複一次:那並不表示明天你們會在一起,誰知道呢?那並不重要,明天的事船到橋頭自然直,在愛當中的人不會去想明天的事,明天根本不存在,未來消失了,這個片刻成了永遠,這即是承諾。
◇而明天⋯⋯有可能你們不會在一起,但這不是背叛,你們並沒有欺騙對方;你會傷心、遺憾,但你還是必須離開。我沒有說這一定會發生,或許並不會發生,發生與否取決於諸多的因素。
◇生命中並不是只有愛而已,決定生命的因素有太多,雖然愛令你產生「我們將永遠在一起」的感覺,可是——愛並不是生命的全部。當愛在的時候,愛是那麼強烈,你是如此陶醉其中,然而生命裡還有數不清的許多事,有時候只是一點小事就能造成改變。
◇只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當你在愛的時候,你連想都不會去想的事,誰會想到髒亂的浴室?誰又在乎打鼾的聲音?可是當你和一個人同住一起的時候,牽涉的事情可就多了,隨便一件芝麻綠豆的事就可以變成天大的阻礙,足以將愛的花朵摧殘殆盡。
◇假如你曾愛過,假如你懂得愛的話,你將會知道,愛包含著那種承諾的特質。愛是一個奧秘,當愛在的時候,你覺得彷彿置身天堂,當它遠走時,一切都顯得乏善可陳、了無意義。曾經,沒有這個女子你會活不下去,如今卻變成,再與她生活在一起的話會讓你活不下去,而這兩種情境都是真實的。
◇我對承諾的定義和你對承諾的定義是不一樣的,你指的是法律上的承諾,這不是我所指的意思。我只對你敘述愛的品質,當你為愛所包圍時,承諾就發生了。承諾並不會讓愛發生,是愛創造出承諾的;先有愛,才有承諾。有朝一日愛沒有了,承諾也會隨之煙消雲散,它如同愛的影子。
◇當愛不在的時候,別再去講承諾,否則你就是傻子。承諾是愛的影子,它只與愛一塊兒出現,一旦愛不在了,它也隨愛而去。你不會還叨絮個沒完沒了:「那承諾你怎麼說?」如果沒有愛,就沒有承諾,因為愛是承諾!愛遠走時,一切的承諾也不會存留,這即是我所指的意思。
(摘錄自《愛、自由與單獨》,生命潛能出版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