歸於中心

◇你必須先懂得「覺察」的意義。當你走在街上,你會注意到許多事情:沿路的商家、經過身邊的路人、車輛,你注意到很多事情,除了一件事之外,就是你自己。你正走在路上,你意識到許多事,唯獨沒有意識到你自己,這個對自己的覺察,也就是葛吉夫說的「記住自己」,他說:「不管你身在何處,要總是記得自己。」

◇無論你正在進行任何事情,你的內在不要停止做一個動作:覺察自己正在做這件事。你正在吃飯,去覺察到自己;你正在走路,去覺察到自己;你正在聽、在說話,去覺察到自己。當你生氣的時候,去覺察到你正在生氣,就在生氣開始的當下,去覺察到自己正在生氣。

◇這個持續不斷的記住自己,會在你的裡面創造出一股微妙的能量,你整個人會開始變得清晰透徹。

◇通常,你不過是一只鬆垮垮的袋子!說不上真的紮實,也沒有一個中心,就像混了許多樣東西的液體,沒有任何中心裡面沒有人在當家作主。覺察能讓你做主人,當我說做一個主人時,我不是要你成為控制者;當我說做一個主人時,我是說要「在」——持續不斷的在。不管你做什麼或不做什麼,你的意識中一定要不斷記住一件事:你「是」。

◇這個單純的感覺自己——我「是」的感覺會創造出一個中心,一個如如不動、寧靜的中心,一個自己主宰內在的中心。那是一種內在的力量。當你開始覺察,開始去感受你裡面新的能量、新的火焰、新的生命,以及由於這個新生命而來的新力量、新活力,許多過去宰制你的事情會直接消融,你不需要和它們角力。

◇當你的內在開始茁壯之時,你心中感覺到自己的在,你的能量會凝聚、結晶在一個點上,於是會有一個自己(self)誕生,記住,是自己,不是自我(ego),自我是假的自己。

◇「自我」並不具真實性,「自己」則是一個可以承諾的中心,這個中心藉由持續不斷的覺察所生。當你正在做某件事,例如你正坐著或是你正要去睡覺,你注意到自己逐漸有睡意,接著意識到你正進入睡眠中。試著在每一個片刻裡保持意識,於是你的裡面開始會有一個中心產生,事情開始透明起來,因為你有一個中心,現在所有的事情都跟這個中心相連。

◇我們並沒有自己的中心,雖然有時候我們會覺得歸於中心,那是因為外在的狀況使然,你不得不提高警覺。如果突然發生危險狀況,你會發覺你裡面有一個中心,因為在險境中你的意識會出現。

◇例如某個人要殺你,在那時你不能思考,你不能沒有意識,你全部的能量匯集起來,整個人凝聚在當下,因為你不能回到過去,也不能跑到未來。那個片刻是你的全部,你不僅意識到要殺你的人,也意識到被殺的人——你自己,就在那細微的時刻裡,在你裡面感受到一個中心。

◇當死亡已成為不可避免的事實,生命就會變得強烈,因為你歸於中心。任何時候當你開始意識到自己時,就有一個中心正在形成,但如果那是因為情境使然,當情境不在時,那個中心也會隨之消失。

◇不能只是由外在的情境主導,必須是你發自內在的才行。所以,在日常的每一個活動中去嘗試覺察。當你正坐在椅子上,試看看,去覺察那個正坐著的人。不要只覺察椅子,不要只覺察那個空間、周圍的氣氛,也要覺察坐著的人。閉上雙眼感受一下自己,深入地去感覺你自己,讓你坐著時的意識是雙向的。記得外面發生的事,也要記得是誰在裡面。

◇覺察是去發現內在最核心深處的方法。你愈無意識,你離自己愈遙遠;你愈有意識,就朝自己愈靠近。在意識到達百分百的時候,你活在自己的中心。

◇無論你做什麼,如果能記住你自己,就是在接近自己的中心,有一天你會處於中心,於是你開始有能量,那個能量即是火焰。整個生命、整個存在就是能量,就是火焰。

◇做事情的時候保持留心,這是個漫長又艱辛的旅程。你只需付出努力,傾全心全意去做,毫無保留地去做,勇於探觸內在的每一個角落,為了覺察不惜犧牲一切,只有這樣,內在的火焰才會被你發掘,它就在那裡。

◇如果有人要在現存的宗教中,或是曾經存在過的宗教中找到本質上的合一,他唯一能找到的就是——覺察。覺察是回到自己中心的方法,覺察是達到內在火焰的方法。

摘錄自《覺察》,生命潛能出版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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